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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第四批证书领取的通知

海淀区相关企业:

北京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报备即批准”通过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下发(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名单中的企业领取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书封皮(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

非本企业人员不能代为领取,特此通知。


01
领取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中厅综合窗口。


02
领取时间

2026年2月2日-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均可领取。


03
咨询电话

010-82898040


04
相关说明

1.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可直接办理“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请各企业积极办理。

(1)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登录https://zjtx.miit.gov.cn/,登录培育平台,点击“去申报”。

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SbJCZsrgSTILizSi7SSv-A?scene=1&click_id=15

(2)中关村高新认定:登录https://www.ncsti.gov.cn,点击科创服务-网上办事-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入口)。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StSOVW8S9lWbcONP_xlOkw?token=2077552301&lang=zh_CN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


05
相关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

附件1:海淀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第四批次名单及证书编号.xlsx

附件2:2025年度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委托证明.docx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