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正式印发,进一步推动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新“32条”中,市药监局参与24条,其中牵头负责9条。
4月9日起
我们对政策进行了逐条解读
一起来看~
第一期 深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
第二期 提升药械创新服务能力
第三期 提升药械检验能力
第四期 推进国家级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建设
第五期 推动智慧监管,提升检查效能
第六期 积极推进药械审评改革试点
第七期 支持跨境委托生产有关工作
第八期 畅通临床急需药械进口渠道
第九期 药品进口通关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