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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在园企业:

    现将北京市2025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预通知转发如下(预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如有调整,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及其创办企业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留学人员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其中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协、市欧美同学会等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领域)企业申报,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注册在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注册在留创园内的企业除外),留创园负责本园区注册企业申报。

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中国北京(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现推荐在园企业申报。

推荐单位信息:中国北京(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

联系人:李霜

联系方式:010-8289873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2号中关村发展大厦A413室

电子邮件:lishuang@zgcsci.com

推荐企业要求:需入驻在中国北京(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所属范围内。

报送时间:请于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处。

注:因推荐流程需有审核时间,请务必提前与申报单位联系。


扫码查看以下附件信息:

1.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

3.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材料清单


                      中国北京(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