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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调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区用人单位202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调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

二、申报范围

2025年拟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在海淀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并运行状况良好,产业方向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公开发布的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

本次调查,在原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岗位名称、招聘时间、薪酬待遇、岗位职责、简历投递邮箱/渠道等信息。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2025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事项,参考《填报说明》(见附件1)录入相关岗位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其中,岗位名称参考《岗位目录》(见附件2)选择录入。公务员、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除外)岗位可选择《岗位目录》中“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类别岗位名称。

如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进入系统“单位管理”模块中“单位信息修改”,对本单位相关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完善。

如用人单位此前尚未注册开通系统,请参考《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注册开通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先完成系统注册开通。

2.用人单位将填写好的《2025年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表》(见附件4)、《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的电子版表格,以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sjbys@mail.bjhd.gov.cn),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XX(单位名称)+2025年毕业生需求申报。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功能,请注意查收回复邮件,确保邮件成功发送。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需求调查申报工作,未填报或未按要求填报的用人单位,将直接影响用人单位办理2025年引进毕业生业务。

2.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人才规划及往年招聘毕业生情况,科学测算岗位数量,据实填写岗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岗位需求将作为2025年引进毕业生审核的重要因素,并根据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3.区人力社保局将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用人单位报送材料不真实等作假行为的,将停止用人单位业务办理权限。引进毕业生离职率较高的,将影响后续引进毕业生申报。

4.引进毕业生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中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引进毕业生名义支付和收取费用的,均属于非法行为。

5.请各用人单位及时关注“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仔细阅读“通知公告”最新发布内容,做好后续业务办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8506156、8850627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3340303

 

 注:

申报企业在完成上述通知要求工作外,请务必于2025年1月14日前,将《2025年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表》电子版

发送fuwu@zgcsci.com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中关村发展大厦A413室。


联系人:吕华永

联系电话:82898746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填报说明.docx

附件2:岗位目录.xlsx

附件4:2025年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表.xlsx

附件5: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职情况调查表.xlsx

附件3: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注册开通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