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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预申报通知

各在园企业:

根据《青年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人才发〔2018〕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2020年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青年北京学者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三)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文化艺术研究及创作实践工作;

(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学术视野。其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应带领科研团队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应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实现重要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大不超过47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程序

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采取归口推荐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中关村管委会等市属各部门,各区委组织部作为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原则上按属地由区委组织部推荐,属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单位的,也可由中关村管委会推荐,但不得重复推荐。

归口推荐单位按照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方式,对本系统、本区域上报人选进行初评,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

注:因各归口单位还未发布通知,报送截止时间以各归口单位发布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请各企业先自行准备材料,待归口单位发布通知后再联系归口单位进行申报。(提示:创业园所在企业原则上可选中关村管委会或海淀区委组织部作为归口推荐单位。)

三、推荐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推荐报告1份。归口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工作综合情况报告,说明组织人选推荐、评审情况以及推荐意见,加盖归口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三)《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公章。

(四)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1套(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内容包括:

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承担重大科技、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3)获奖证书关键页;

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6)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

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致,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报送的表格请从北京人才工作网-人才信息-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写,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实施青年北京学者计划是我市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为首都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审推荐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程序和标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确保人选质量。

(二)报送时间及地址

请以各归口单位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市人才工作局联系方式:

邱晶莹 55568358             贾聪毅 55568425

电子信箱: lxfwc@bjdj.gov.cn

附件:

2.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

1.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