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办法(暂行)》(海创发〔2019〕7号)及相关实施细则,现启动2019年12月-2020年8月建设国际人才社区补贴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创业中心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注:《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办法(暂行)》自2019年9月1日起生效,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申报对象及支持措施
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申请以下两种补贴。
(一)聘用外籍人才的在园企业,外籍全职员工需每周在园工作时间不少于24小时,可申请聘用外籍人才补贴。聘用外籍实习生的在园企业,可申请500元/人/月的支持,每家企业限5人;对于聘用外籍全职员工的在园企业,可申请1000元/人/月的支持,每家企业限5人。
(二)在园企业中,占股不小于10%的外籍创始人及外籍联合创始人,可申请外籍创始人住房补贴,提供1000元/人/月的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请支持资金的在园企业及外籍创业团队需合法合规经菅,信用良好,且能够按时开展国际化业务,积极参加创业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按要求定期向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国际化人才统计报表等材料。
(一)申请聘用外籍人才补贴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外籍应届毕业生需毕业于国内985、211院校、双一流院校省属重点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等,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外籍高端人才需具备专业技能或者高管经验,并出具之前的就职履历;
3.外籍实习生聘用时间至少为2个月(不少于40个工作日);
4.全职外籍人才劳动或劳务合同聘用期限不少于一年。
(二)申请外籍创始人住房补贴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交商业计划书,参加入园评审并通过评审;
2.团队创始人及创始合伙人须为中国985、211院校、双一流院校、省属重点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项目具备一定创新性,科技创新领域可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等;商业模式创新领域可包括教育、文创等。
三、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须提交如下材料
1.外籍人才补贴申请表
2.实习协议/劳动合同/聘书复印件;
3.外籍人才护照、学生证、学历学位认证、在读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及学历证明文件各选其一即可);
4.商业保险证明材料;
5.外籍人才聘用统计表;
6.国际化业务开展情况汇总表;
7.申请聘用外籍人才补贴,需提供外籍员工及公司银行流水及税单与工资证明。为证明外籍全职员工每周在园工作时间不少于24小时,租房企业需提供公司考勤记录,创业谷集中办公区或洋创社区企业需提供打卡证明。
8.申请外籍创始人住房补贴,需要提供股东证明并加盖工商查验章,租房合同以及房租发票或支付凭证。为证明外籍创始人及联合创始人每周在园工作时间不少于24小时,租房企业需提供公司考勤记录,创业谷集中办公区或洋创社区企业需提供打卡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按A4纸型装订,相关证明材料需出示原件,原件在审阅后退还企业;
四、注意事项:
1.本支持资金的补贴方式为后补贴;
2.在园企业是指与创业服务中心或金种子创业谷签订了入驻协议,且注册地址在创业服务中心的企业;
3.外籍人才不包括外籍华裔人才;
4.在园企业、外籍创业团队需要向创业服务中心或金种子创业谷缴纳房租、物业费等费用的,上述支持资金以费用减免的方式予以支持;在园企业、外籍创业团队不需要向创业服务中心或金种子创业谷缴纳房租、物业费等费用的,上述支持资金以资金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5.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且须配合创业服务中心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如弄虚作假,创业服务中心有权取消入孵资格,并永久性取消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6.申请单位如出现不合法合规经营行为,或不遵守创业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创业服务中心可随时终止支持。
四、联系方式
企业服务部联系人:张嘉歆
联系电话:010-82898045
电子邮箱:zhangjy05@mail.bjhd.gov.cn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6号中关村创业大厦106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5:3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外籍人才聘用统计表&国际化业务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