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2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掌握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岗位需求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
二、单位范围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在本区注册、正常缴纳税费,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与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计划招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海淀区各类创新主体。
三、填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人单位登录“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进行单位信息注册或变更:登录“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网址见附件1,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单位信息。选择申报渠道,设置主管单位为“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区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以外,其他用人单位不用选择二级主管单位,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单位性质:分为非公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计划5项,其中的专项计划为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科研助理等特定项目,各用人单位都不应选择此项。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区分每个用人单位的重要选项,请准确填写。
3.联系人:用人单位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的姓名全称。
4.员工人数和注册资金:应如实填写、务必准确。注册资金应明确标注单位(例如:1000万元人民币)。
5.单位主营业务:可以参照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填写主要内容。
6.核心专业:可选择三个与本单位主营业务一致的专业作为核心专业供参考,具体到专业子类,如:工学大类里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子类。
7.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填写有误的,将影响落户。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落户的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选择相应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即可。如毕业生落户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选择“海淀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或“海淀分局上地派出所”(建议驻北部地区的用人单位选择上地派出所)。
8.单位户籍地址:填写有误的,将影响落户。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登记的户籍地址填写。用人单位自身无集体户口且经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同意存放和管理集体户口的,请务必填写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集体户籍地址。如毕业生落户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地址按以下内容填写:四季青派出所对应“单位户籍地址”为:西四环北路73号,上地派出所对应“单位户籍地址”为:上地信息路19号。
9.用户名和密码: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注意保密留存。如忘记密码,可在“系统”登录界面使用“用人单位密码重置”找回;如忘记用户名、密码,请携带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写明具体原因和改进措施)、《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修改。
注册完毕后需向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层2号窗口报送以下材料开通系统:
1.在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存档、落户的用人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立户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在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存档、落户的用人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立户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人才机构开具的《同意存档、落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自身有集体户口管理权限的,同时提交《同意落户说明》和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进入“2022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事项,完成2022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
(三)完成申报后,申报岗位信息中有引进2022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的用人单位,应于9月27日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表》、《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职情况调查表》。(附件2、3)
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层2号窗口;电子版应用邮件方式以“单位名称+2022年毕业生需求申报表”为标题发送至hdrsjrcgzk1@mail.bjhd.gov.cn。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人才规划,科学测算岗位数量,据实填写岗位信息,杜绝夸大报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未同时提交《2022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数据和报送《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表》、《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职情况调查表》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分配2022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
2.区人力社保局将对用人单位提交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职情况进行核查,用人单位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存在代签字等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中止用人单位办理各项人才业务权限,并将用人单位列入限制名单,限制期一般不低于两年。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离职率较高的,将影响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申报。
3.经办人应为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后续办理流程请及时关注“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中的通知公告。
五、联系方式对外咨询服务窗口: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层2号窗口
咨询电话:88506156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
海淀区人社局原通知: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auto4496_52699/auto4496/auto4496_52714/202109/t20210914_4486141.shtml
注:各申报企业在完成上述通知要求工作外,请务必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hh01@mail.bjhd.gov.cn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中关村创业大厦103办公室。
联系人:张昊晖、李娜
联系电话:82898748、82898720
附件2:《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申报表》.xlsx
附件3:海淀区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职情况调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