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园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在京发展,根据人力社保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和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办法
留学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向推荐部门(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有关职能单位)提出申请(只能选择一家推荐部门申报),由其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五份),须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2.《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加盖公章);
3.申报函(加盖公章);
4.身份证;
5.护照(首页、留学期间所有留学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页,如有多本护照须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及目前有效护照);
6.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位证书及一年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
7.社保证明(请提供申报人入职以来社保缴纳证明,需在京);
8.企业商业计划书和可行性报告;
9.营业执照;
10.股权证明材料(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章程、验资报告等材料均可;间接持股的请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
11.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12.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13.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14.承诺书: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申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要求:
需于2月17日前完成所有材料报送(含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建议经审核后再胶装。
电子版材料: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推荐单位联系人邮箱。
纸质版材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它企业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分别按以上顺序用浅色封面胶装成册。全部材料需加盖企业及推荐单位公章。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四、往届入选企业调查表
为总结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实施成效,按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要求,经我单位2018-2020年度推荐入选企业需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盖章后于2月18日前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6号106室李霜处。
五、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联系人:郭煜瑞、李民曦
联系电话:010-58540248、010-58540221
推荐单位:中国北京(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
联系方式:李霜010-8289873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6号107室
电子邮件:lishuang@zgcsci.com
推荐单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注:因需要审核材料,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务必提前与推荐单位联系,避免错过申报周期)
中国北京(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
2022年1月29日